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動內陸同沿海沿邊通關協作,實現口岸管理相關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以下簡稱“三互”)的重要改革舉措。2月25日,國務院公報正式刊登《國務院關于印發落實“三互”推進大通關建設改革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方案》)。《方案》為深入推進口岸大通關建設,推進口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指明了發展方向。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加快互聯互通、大通關和國際物流大通道建設”,對更好地貫徹落實《方案》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一、《方案》的重大意義
(一)《方案》的出臺和實施,將有力促進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構建。改革因時代要求而推進,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提出并形成了“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對我國對外開放提出了更高要求。經濟新常態下,我國在連續兩年保持貨物貿易第一大國地位的同時,傳統的外貿競爭優勢正逐步削弱,新的競爭優勢尚未形成,外貿穩增長、調結構的壓力增大,內陸和沿海沿邊區域發展仍不夠平衡,開放程度仍不夠協調。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加快實施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推進“一帶一路”、京津冀和長江經濟帶等重大戰略。這些都迫切需要對現有的通關管理體制機制進行優化完善,加快推動內陸同沿海沿邊通關協作,實現口岸管理相關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方案》積極落實了中央重大戰略決策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改革舉措,強調通過完善體制機制,推動跨部門、跨區域的通關協作,推進大通關建設,必將有力促進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和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二)《方案》的出臺和實施,將有效推進口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口岸是國家對外開放的門戶,是對外交往和經貿合作的橋梁,是國家安全的重要屏障。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動口岸管理體制改革,促進了口岸快速發展,對改革開放和維護國家安全做出了重要貢獻。但口岸執法體制和協調機制不夠健全,通關環節多、效率低、成本高的問題依然存在。與此同時,我國國家安全的時空領域更加擴展,內外因素更為復雜,口岸在安全管控方面的任務更加艱巨。《方案》堅持安全與便利并重,強化立法與改革的協調,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口岸管理相關部門共同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切實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實現執法為民。
(三)《方案》的出臺和實施,順應發展趨勢與國際潮流。WTO協定、巴厘部長宣言及決定(《貿易便利化協定》)中均要求包括我國在內的各成員國家海關通過建設“單一窗口”等方式,加強邊境機構的合作,協調跨境程序,便利跨境貿易。世界海關組織(WCO)宣布,今年國際海關日的主題是“協同邊境治理”(CBM,Coordinated Border Management),旨在要求涵蓋國際和國內兩個層面的邊境管理機構實施一種合作的治理方式。2014年APEC會議通過的具有里程碑式意義的《亞太經合組織互聯互通藍圖(2015—2025)》文件,提出“我們致力于實現海關和邊境管理機構現代化,推進政府整體框架下的規制建設,包括加強監管、標準制定和貿易主管機構之間的協調溝通”。《方案》無論是整體理念謀劃,還是具體改革措施設計,無論是強化口岸管理相關部門協同協作,還是加強國際間機制化合作,都始終貫穿了互聯互通、協同治理這一核心。
二、《方案》的主要內容
《方案》對現在起到2020年落實“三互”推進大通關建設作出改革部署,共由5個部分、20小節組成,其中第一部分是改革總體要求,第二、第三、第四部分分別從大通關的協作機制、管理體制以及整體環境等3個層面提出具體改革措施,第五部分是改革步驟安排和組織落實。《方案》部署的一系列改革,概括來說就是“一個立足點,三方面主題”:
一個立足點:實施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方案》是開放領域的一項重要改革,旨在推進口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通過創新大通關管理體制機制,充分發揮口岸管理相關部門的職能優勢和協同治理的效能,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新時期開放戰略的部署。
三方面主題:推動互聯互通、推進大通關、暢通大通道。